为全面实施“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集聚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韶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和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范围为高校毕业生,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计划公开引进20人,详见《2024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须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条件,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须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考岗位专业相关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部分高校官网等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韶山市遵义路1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正确填写《2024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上免冠寸照1张,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在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于5月13日17:00前扫描报名系统二维码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寸照电子证件照(35×45mm,jpg/jpeg格式,100KB以下)。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的,视同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本次引才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和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5月20日8:00至5月24日17:00,请考生自行密切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到 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引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和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研究决定。
(五)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递补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递补。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明确市级领导联系人才,实行人才导师制度,在市委人才办开设“人才服务专线”,畅通人才建言献策通道,营造尊重人才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公示及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自身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55681980
人才引进工作监督电话:0731—556811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附件1:2024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2024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4: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4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