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业优势,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拟吸纳各行业各领域专家重新组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方式
熟悉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法学教师、执业律师;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在行政管理相关领域专业特长突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有关部门业务骨干以及有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推荐等方式。
二、推荐委员范围及名额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服务意识,公正廉洁;
(二)相关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决断能力;
(三)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领导或核心业务骨干;
(四)无党纪政纪处理和行政、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较好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推荐名额根据各有关单位所涉及领域情况自行掌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届行政复议委员会聘期三年,聘期届满可续聘,并实行动态管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负责研究、讨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列席行政复议听证会,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
四、推荐、聘任委员程序
(一)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推荐。
(二)2024年5月10日前报送有关资料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送交纸质版材料至县司法局二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彭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推荐表》(由所在单位推荐的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律师执业、职称等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获得荣誉、奖励和业务专长的材料。
为便于报名,以上材料均可发送扫描版至指定邮箱,若入选委员则在正式聘任前视需要核对原件。
(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聘任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吴梓文,电话:13361617285。电子邮箱:pzxsfj@126.com
附件:彭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推荐表
彭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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