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中,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至下次编外用工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市直单位有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通过体检、考察,经研究,确定夏启元等2位同志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聘用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78-2781257
附件:拟聘用对象名单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拟聘用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名称 |
1 | 夏启元 | 男 | 执法辅助岗位 |
2 | 郑慧芳 | 女 | 执法辅助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