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招聘事务职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火炬开发区职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715682919@qq.com。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招聘事务职员报名表》(附件3,注: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谈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和笔试
(一)面谈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的同时进入笔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笔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谈和笔试结束后,总成绩按面谈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即:总成绩=面谈分数×60%+笔试分数×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替补,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9893762(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8:30-12:00 14:30-17:30)
联系人:梁先生
附件:1.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招聘事务职员报考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火炬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招聘事务职员报名表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