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资格复审及
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眉山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对象
报考眉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岗位代码23101021),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代码23101022)、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代码2310102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代码23101024)、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代码23101025)、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代码23101026)的考生。
(三)地点
眉山市委党校(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204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眉山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证明和专业证明原件。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在读证明、专业证明;已毕业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
(一)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眉山市委党校(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教学楼。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生态环境知识、逻辑思维、综合写作等综合素质。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于2024年1月27日18:00前现场公布。
(二)面试安排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星期日)9:00—18:00
3.面试地点:眉山市委党校(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教学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适岗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考核总成绩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77265。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