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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实验员面试成绩及试工公告

根据《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辅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新疆科技学院对实验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现将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医学院面试成绩及入闱试工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及入闱试工环节人员

详见附件《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实验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环节人员名单》。

二、试工安排

(一)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医学院试工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6日(10个工作日)。

(二)试工安排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试工。请入闱试工环节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无法参加线下试工的人员,可向二级学院申请参加线上试工。无故未按要求开展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工人员放弃试工的,可以视情况递补。

(三)试工内容

1.学习和掌握实验室的各项规则制度及安全常识。

2.对相应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登记、建账。

3.对相应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撰写使用管理方案。

4.参与相应教研室实验课程环节的集中备课,按照要求独立撰写一个实验的实验讲义并提交给实验中心负责人。

5.二级学院领导及实验中心负责人对试工人员进行至少1次线下谈话考察。

6.二级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试工要求

1.试工人员试工期间上班时间为10:00-19:30,其中13:30-15: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

2.试工人员试工期间需按时参加各二级学院安排的活动,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至少提前一天向各二级学院学院负责人报备,试工时间按照请假时间做出顺延调整;

3.试工期间应秉承诚信、自律、高效的原则,及时响应工作指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试工纪律

试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将终止试工并取消录用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包括工作汇报、会议安排、课程任务等;

2.工作懈怠,无故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3.试工期间内未能保持通讯畅通,通过微信、邮件、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导致影响工作进程的;

4.试工期间出现其他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情况。

(六)试工考核鉴定及结果

试工结束前,学校对试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工考核鉴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期间,学校将同步推进体检、考察、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试工人员试工考核鉴定的参考。未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试工后,因考生放弃、试工考核鉴定不合格或被取消试工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结合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试工及递补等事宜。

三、其他事宜

(一)库尔勒市外试工人员抵达库尔勒后在试工期间由学校免费提供住宿;

(二)学校报销试工期间个人体检费用。

四、联系方式及线下试工地点

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联系人:谢伟15276259599

报到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医技楼302室(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

医学院联系人:马雪萌15700982875

报到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第二教学楼2楼205综合办公室(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

附件: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实验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环节人员名单

新疆科技学院

2024年5月2日

附件: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实验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环节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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