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辅助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22日—2001年1月22日之间出生);
4.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应届优秀毕业生优先聘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18号西乡塘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6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393552。
报名人员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退伍军人需另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驾驶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免冠一寸彩照2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名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8人的,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由用人单位统筹考量应聘人员的综合条件及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来确定18名面试人选。
3、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到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5、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含有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福利按照西乡塘区《关于调整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行政辅助岗工资为3000元/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