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德清县关于取消(核减)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

根据《2024年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部分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公告规定,取消、核减部分岗位的招聘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序列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计划招聘人数

1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

窗口服务1

1

窗口服务2

1

2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清县会展业促进中心

外联合作

1

3

德清县民政局

德清县社会福利院

管理辅助1

1

4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德清县港航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1

1

综合管理2

1

德清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工程管理1

1

5

德清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德清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政务服务2

1

6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德清县机关服务中心

财务辅助

1

7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

财务辅助1

1

8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管理辅助1

1

9

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

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

综合管理

1

管理辅助1

1

管理辅助2

1

二、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

序列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原计划招聘数

核减后招聘计划数

1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综合管理2

2

1

三、因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原已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改报时间和地点

改报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8:30-12:00

改报地点:德清县劳动综合大楼5楼(英溪南路399号)

改报时需带上改报岗位所需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5月10日8: 30—16: 30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到德清县劳动综合大楼五楼(英溪南路39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2.如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受托人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报考人员的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1_68036附件1">附件1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