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检察辅助人员1名(从事检察新媒体工作)。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由本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具有检察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宣传类、美术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5月1日),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4)未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

3.岗位条件

具有一定文字功底,需会运营新媒体、公众号、摄影摄像、视频网页编辑。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到5月11日。

2.报名地点: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3办公室。

3.咨询电话:0817—3331742 / 18121803669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共计100分。

1. 笔试占总分的50%。主要内容为新闻类写作和实操。

2.笔试定于5月14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占总分的50%。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由高坪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聘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与劳务公司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

九、


本公告由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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