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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渔政职务船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渔政职务船员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中专或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45周岁(即1979年5月7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佛山市高明户籍人口或具有高明居住证;

(4)持有有效的船员职务证书、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船舶,了解船舶基本故障及维修知识;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沟通能力强,善于学习,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作内容:从事日常渔政执法船艇驾驶,保养补给,轮机电气维护,码头值班值守等工作,协助一线渔政执法,有外出执法巡航任务时需连续多日驾驶执法船艇出航。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邮件报名。报名邮箱:kc88887101@163.com,联系电话:0757-88880826。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下方长按二维码识别(自带小一寸证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船员职务证书;

(6)机动车C1或以上驾驶证;

(7)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相关工作证明。

(二)面试+实操

1、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和实操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由区沧江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考务评委小组,负责评分工作。考评小组由区沧江物业公司、农业农村局各派2名人员参与。

(3)计分、录用。结合面试和实操,以综合得分最高确定合格人员。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安排到相关区级医院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由招聘单位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与管理

1、工资待遇:年薪约6.5万元(含全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合同首次年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满后视情况再续签。

2、人员管理:受聘人员执行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渔政执法的管理规章制度。

六、工作时间地点

1.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上班时间和轮休时间,月休约8天。

2.工作地点:高明渔政码头(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知行街荷城公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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