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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或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按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参加复审人员为岗位代码在54030—54061区间的考生。

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参加复审人员为岗位代码在54001—54029区间的考生。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惠农区静安街19号,静安二区东门对面)。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户籍审核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以父母 (含岳父母、公婆) 、子女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二)准考证

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三)学历学位审核资料

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四)职业(执业)资格审核资料

按照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未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资料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能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且符合其他招聘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面试,但在办理招聘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师范类专业复审事项

明确为师范类专业或从毕业证书可判定的,不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能认定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师范类专业证明和院校盖章的课程表、成绩单等。

(六)政策性优惠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需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大学生村官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也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等。随军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及随军手续等材料。

(七)资格复审人员需提前填写《2024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请提前复印,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处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提供人:XX,2024年5月X日”字样。

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附件3)办理。

四、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者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招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结束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试用期内或现聘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不得报考外县(市、区)岗位。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21日)。

3.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4.应聘者应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请主动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取得联系,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若应聘者自行放弃,需填写放弃声明(附件5)并发送至邮箱18840959440@163.com。

咨询电话:0952-3011928(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1.2024年惠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2024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授权委托书

4.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放弃声明


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2024年惠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附件:5.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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