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由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西吉县事业单位岗位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对岗位代码64001-64026和64029-64053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024年5月17日对岗位代码64054-64097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招聘岗位代码为64027和64028的资格复审人员暂不进行资格复审,待体能测评结束结果合格后另行通知。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100分),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并收取相应复印件。具体为:
(一)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二)考生户口本、身份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二)范围界定的规定,提供相应户籍的证明;父母、配偶、子女户口本与本人户口本分开的或其它无法证明与本人关系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材料。
(三)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详见职位相应要求。审核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专业、辅修专业如无学历验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应成绩单);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从业和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
(四)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退役士官士兵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应服务期满合格证明。
(五)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相关系的材料。
(六)拟进入面试考生须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一式2份。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原件两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拟进入面试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试用期或服务期满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手机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954-3013703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