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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启事

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处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一、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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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应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 应聘人员应与财务处正、副职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无师生关系;

3)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职业素质良好;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审计、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工作软件,具备财务工作经历者从优;

6) 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录用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7)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悉各种财务、科研政策;

8) 具有高校或事业单位财务、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

2、岗位职责:

岗位1.

1. 根据上级政策、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修订学校财经制度;

2. 配合完成科研经费相关专题会议的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3. 配合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立项、预算调整等工作;

4. 配合完成项目经费财务各对外窗口、工作群等平台的答疑工作;

5. 熟悉相关部门政策,对项目团队、科研人员宣讲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6. 配合完成《财务办事指南》关于科研经费立项、预算调整等业务办理流程的日常维护工作;

7. 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

2. 配合完成教育部等其他上级单位下达任务的上报工作;

3. 配合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结题审核、结项清理等工作,指导项目财务验收,协助提供项目中期、结题财务资料;

4. 配合完成财务核算系统中项目信息的管理,包括财务项目大类、项目模板、项目资金来源以及其他项目切面信息,配合完成财务项目配合完成人信息变动审批及系统变更工作;

5.配合完成科研财务系统对接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科研系统相对应的大类、模板等信息;

6.配合完成科研经费相关财务办事模板的建立工作;

7.配合完成科研经费数据的统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课题组、其他业务单位提供科研经费数据支持;

8.配合完成科研用章的相关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24:00。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下载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处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请在标黄处写清投递的是岗位1还是岗位2),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扫描件;

2、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3、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入职时再提供);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bjzyydxcwc@bucm.edu.cn,邮件主题为“非编应聘+应聘岗位+姓名”。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对应聘简历负责保密工作,恕不返还。

五、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

1、所聘岗位属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不解决北京市常住户口。

2、聘用人员须与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聘期2年。项目聘编制外用工是一种补充性临时用工形式,此次招聘只与录用人员签订1个聘期的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聘。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办公地点为我校良乡校区或和平街校区。

3、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在良乡校区附近的公租房。

4、工资福利待遇面议,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53911718

联系邮箱:bjzyydxcwc@bucm.edu.cn

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

2024年5月9日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处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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