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学位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转正时间等);

7、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考生毕业证未体现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1.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于2024年5月15日12:00之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 共 晋 中 市 委 组 织 部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