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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储备,为学院双高建设做好高层次、高素质人才资源的保障,根据学院工作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竞争性比选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职员1名。

二、比选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在编在岗并已备案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比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也可报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0日(不含)至2006年5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存在干部档案材料造假,虚填信息的。

7.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9.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方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收取费用。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5月17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http://112.125.25.53/2024004/WebPages/UserSendAudit.aspx,查找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的报名窗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岗位要求填写真实报考信息。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旗县区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推荐盖章;市直机关单位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盖章。

4.报名人员须上传《报名表》扫描件和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对报名人员比选资格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比选人员名单。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在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取消职位计划。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须具备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含相关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形势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师德师风以及学院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和思考题。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和地点将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可登陆http://112.125.25.53/TLYJ2024/打印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和地点将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核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试讲和答辩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学院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考察

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如考察不符合调入条件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学院党委会会议对拟调入人员进行研究,决定。对确定拟调入人选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考核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进入职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拟比选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对拟比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拟比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未尽事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3163413

(二)监督举报电话:3163323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比选人员报名表

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比选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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