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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解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解放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4、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1、2岗位表有其他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件1、2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的“学历”栏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学历信息以毕业证为准,国(境)外学历的毕业院校、专业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显示的中文名称为准。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写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7、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可参加教师招聘;在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进入考察的,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9、报名表中“本人简历”从大学入学填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工作经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请在“本人简历”栏工作单位后注明“在编”。

三、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点击“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或准确的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为准。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岗位,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6日下午17:00前,登录招聘指定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能够证明考生与户主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核减及取消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者须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持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重新选报。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二证缺一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岗位两科卷面满分分别为100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相关材料交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逾期未报送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不含0209、0210岗位)=教育基本理论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中小学教师0209、0210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3)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手工签名);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学位证(2024年7月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相关证件,未提交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仅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0209、0210岗位无需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招聘条件和对象中“有关要求和说明”的第8条执行)以及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方案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非在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面试教材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主要测试考生驾驭课堂、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报考0209、0210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后不遵守聘用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诚信,记入诚信系统,并将不诚信记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中共焦作市解放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记入诚信系统,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05010(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1-2975010(解放区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pdf

附件2:《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pdf

附件3:《二次平均法》.pdf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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