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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林州市司法局局属二级机构“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工作岗位:公证员助理。

2、培养方向:执业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

公证员助理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25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

7、具有公证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0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林州市林虑山大道与翠微路交叉口北200米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二楼E区)。联系人:郝志广。

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提供一寸红底

正装照片2张(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相应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6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林州市林虑山大道与翠微路交叉口北200米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二楼E区)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面试

1、面试通知单领取后,根据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重在测试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专业素质能力,采取演讲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考察

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聘用公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证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占总成绩的20%。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公示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并按照程序上报林州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备案。首次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设最低报名人数;

(二)竞聘者如入选需要在正式聘用前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

(三)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2-616982(林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

咨询电话:0372-6166536、13939990756(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

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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