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我厅现场资格审查定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主楼201会议室(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的《报
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必须提交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含所属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0791-86866769 联系人:欧丽
(二)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电话:0791-86866900 联系人:肖昌竹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