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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院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4〕14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为认真做好2024年湖北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5位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如下:

戴霞飞,准考证号2142300502809。

蔡子西,准考证号2142300505324。

朱妤晨,准考证号2142300503225。

马铱娜,准考证号2142300507606。

范晴,准考证号2142300500310。

冉晓欣,准考证号2142300504117。

王鑫,准考证号2142300504819。

王琦,准考证号2142300505512。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4年6月1日下午13:00至13:30。

(二)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下午14:00至17:00。

(三)报到地点:湖北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院203办公室;面试地点:湖北省作家协会2楼会议室。(同一楼层,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编辑人才,更好地服务我省文学事业发展。

三、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命题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命题。通过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用专业知识等能力。考生面试答题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报到(签到)及抽签

考生按时入场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侯考室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考生答题,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每道题答题时间倒计时1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

(四)考生答题结束后,考生跟随引导员进入候分室候分,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五)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作家网(http://www.hbzjw.org.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

68880633、68880679(省作协人事处、文学创作院)

监督举报电话:

68880655(省作协纪检监察部门)

十、其它事项

其它具体工作要求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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