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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省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省纪委省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6:00。

(二)地点:省行政中心东5栋534办公室(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

(三)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招生简章、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学校官网关于所学专业的介绍截图(需翻译为中文)。

3.除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即退,复印件留档)。

三、有关事项

1.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0791-88910387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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