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拟在南林乡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以“自愿、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管护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1名,管护地点位于南林乡罗葵村委会抱文岭(220-252小班),管护面积3216.2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热爱林业,熟悉本地区山情地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户口在南林乡罗葵村委会各村小组而且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E牌(摩托车驾驶证)以上驾照;
5.林学相关专业、退伍兵优先考虑。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居)干部;
7.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林业局三楼林业改革监督室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前进行密封):
1.《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需要有村委会(居、社区)管护站和乡镇政府作推荐意见);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
4.如有E驾驶证、退伍证需一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专职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
(二)聘用后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如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评定基本称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劳务费3000元/月,油料补助300元/月,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温补助,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劳务费中扣除)和团体意外险,并配备工作必须的劳保用品。
(四)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3976221552
附件: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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