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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东莞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东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划定的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各招聘岗位1:5进入面试的比例,我镇所属招聘单位确定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东莞市企石镇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经研究,我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附件2)。具体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1. 东莞市企石镇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企石镇党建工作办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东莞市企石镇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名次

1

企石镇投资促进中心

2412121110130

241110603026

87.3

1

2

企石镇投资促进中心

2412121110130

241110500107

85.4

2

3

企石镇投资促进中心

2412121110130

241110305525

82.1

3

4

企石镇投资促进中心

2412121110130

241110103823

81.7

4

5

企石镇投资促进中心

2412121110130

241110702208

81.5

5

6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400825

85.2

1

7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502224

85.2

1

8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603425

79.2

3

9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600119

78.8

4

10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600416

78.4

5

11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104615

78.1

6

12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107517

77.8

7

13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304717

77.5

8

14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207413

77.4

9

15

企石镇国库支付中心

2412121110128

241110200113

77.1

10

16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2412121110131

241110702226

75.5

1

17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2412121110131

241110401506

75.5

1

18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2412121110131

241110600526

74.5

3

19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2412121110131

241110404305

73.7

4

20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2412121110131

241110502710

73

5

21

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412121110129

241110601429

74.2

1

22

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412121110129

241110202527

73.7

2

23

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412121110129

241110602003

72.3

3

24

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412121110129

241110101007

71.8

4

25

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412121110129

241110503430

71.2

5

附件2

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1.报名登记表(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下载,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8.《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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