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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名单及分组公告

根据《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05)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本周组织完成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地点

张店公安分局辅警职位:2024年5月22日-23日(周三、周四)上午8:00—12:00;淄博市体育中心(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所有考生务必上午7:30到达体能测评现场。

二、参加测评人员

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共有672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附件2)。

三、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达标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执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执行,具体根据考生整体测评成绩由招录机关划定,确保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具体规则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 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二)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参加体能测评,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四)体能测评期间请考生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注意自我防护,确保不因剧烈活动发生意外。(五)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测评前一天电话告知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张店分局王警官(0533)2139403。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5月22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xlsx

附件2:5月23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xlsx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附件4:体能测评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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