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507室。
联系电话:0551-62242380 董欣蓉。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复印件由我单位留存。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5月28日17时。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特此公告。
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