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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05)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完成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2日(周三)下午15:00—18:00;

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周村区中润大道333号,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北门对面)。

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体能测评现场,车辆一律停放在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外,不允许进入基地。

二、参加测评人员

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共有53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达标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执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执行。具体规则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

(二)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参加体能测评,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体能测评期间请考生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注意自我防护,确保不因剧烈活动发生意外。

(五)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测评前一天电话告知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533)2135299。

如有变化,以市公安局发布的网上公告及高青微警公众号相关信息为准。

附件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3:体能测评规则

高青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附件3:体能测评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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