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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定于2024年5月28日(周二)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名单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6:30

地点:辽宁凤凰饭店3楼会议室(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9号)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6.报名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对应时间段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其他同等证明力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诚信承诺书、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见附件)。

其中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留存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四、注意事项

1.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前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3.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依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人:董 晶 联系电话:024-86398218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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