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旺苍县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充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力量,畅通广元市外优秀人才回旺工作渠道,蓄智助力旺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回引对象

本人或配偶祖籍旺苍,或在旺苍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旺苍,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编制和供给关系不在广元)的以下优秀人才。

1.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2.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旺苍,关心旺苍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

4.工龄3年及以上,从事相应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已满或无其他限制性规定的,符合工作单位人事调出政策的。

8.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蓝底1寸免冠近照2张,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提交《旺苍县人才回引申请表》一式2份(非旺苍籍回引人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名地点:旺苍县委人才办(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33号县政府办公楼7楼)。联系人:王丹妮;联系电话:0839-4205752。

网上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旺苍县人才回引申请表》(见公告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和蓝底1寸免冠近照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791046247@qq.com邮箱(非旺苍籍回引人才还需发送结婚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图像扫描版),邮件名称统一为“人才回引报名××(姓名)”。

提出报名申请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在《旺苍县人才回引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双向沟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个人意愿、拟聘岗位需求进行岗位匹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回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回引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回引资格。

(三)综合测试。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谈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报考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工作岗位安排意见。

(四)考察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建考察组,对拟回引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调动入职。考核考察合格且体检合格的回引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聘用管理

1.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为5年。

2.聘用到企业的,由相关企业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0839-4205752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监督电话:

旺苍县纪委监委机关:0839-4203145

附件:旺苍县人才回引申请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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