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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住建局(城管局)城管内勤员补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当雄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当雄县住建局(城管局)面向全县补聘城管内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需补聘城管工作人员1名(城管内勤员),具体如下:

城管内勤员(1名):主要从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执法接线查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

二、补聘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雄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补聘人员需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好的服从能力和执行力。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综合素质好,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转正后城管内勤员应发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3600元/月,试用期和转正后员工吃住自理。

(二)保险。购买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外勤人员购买意外险,保险金中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三)工龄工资和退休事宜。参照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供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三)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补聘程序

(一)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简历,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要求证件等在县住建局(城管局)409办公室报名。

(二)补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通过补聘面试录取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的健康体检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当雄县住建局(政府主楼1号楼西侧409);

(三)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线下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线上报名);

(四)咨询电话:0891-6113777。

八、签订用人协议后,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二)县住建局(城管局)研究审批;

(三)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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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当雄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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