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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期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的通知

按照泉州市公安局第七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考生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时间及名单: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月12日(星期五),入围笔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及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面试时间及名单:面试安排在每场笔试结束后当场进行。每场笔试结束后,将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当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笔试最低分出现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入围面试)。

检录地点:泉州市公安局训练基地大门口(雅泰路3号,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附近)。

注意事项:请考生通过附件安排表查询本人报到时间,按时携带身份证到达检录处,迟到者后果自负。

二、笔试事项要求

1.笔试采取机考形式,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前要按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环等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考试任何相关材料及手机、电话手表等通信工具进入电教室,一旦发现有违规、作弊或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的,要服从监考员的安排和监督。

三、面试事项要求

1.面试采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精神面貌、仪容仪表等。面试试卷共1道题目,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4分钟(含思考时间),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1分钟。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期间采用全封闭入闱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信息,不准串号代考,不准恶意扰乱面试场所秩序,不得将考试任何相关材料及通信工具带入候考室或面试考室,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考室后,考生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需按工作人员要求离开考区,禁止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两者的面试资格。

5.面试需穿着得体,不得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

6.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及具体事项,后续将在泉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咨询电话

各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如下(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1)市局机关:0595-22180329;

(2)交警支队:0595-28018066;

(3)开发区分局:0595-22462110;

(4)油城分局:0595-27722810;

(5)机场分局:0595-82682016;

(6)天湖山分局:0595-23989642。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1月9日

附件: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期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环节考生名单及场次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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