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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公告

按照《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宁公政治〔2021〕175号),现将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进入资格复审和政审环节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一)2024年1月24日

报考固原市公安局(含开发区分局)岗位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公安局政治部(309办公室)。

固原市公安局(含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954-2068936。

(二)2024年1月24日-25日

报考原州区公安分局、西吉县公安局、隆德县公安局、泾源县公安局、彭阳县公安局岗位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本人报考岗位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原州区公安分局政工部门联系电话:0954-2068071。

西吉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联系电话:0954-3626828。

隆德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联系电话:0954-6015833。

泾源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联系电话:0954-5012293。

彭阳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联系电话:0954-7016222。

三、审查内容

本次资格复审和政审按照《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宁公政治〔2021〕175号),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标准进行。具体包括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考生本人须到审核现场填写《固原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表》。

四、报送材料

1.开具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个人征信报告;

3.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考生本人在审查截止日期17∶30前仍未到审核现场确认信息,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固原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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