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和组织下,由省法治研究服务保障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司法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22楼2210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按照《方案》规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再次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在职人员须在“原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

(四)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填写《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七)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五、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声明的,省司法厅将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二)经现场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不再另发布递补复审公告。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工作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以后,具体时间另行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上公布。同时,我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联系电话:0851—85559310

监督电话:0851—85559257

附件1: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2: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贵州省司法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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