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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院已完成网上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现定于5月30日进行考核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应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我院还将以电话和短信通知),请于5月27日至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证明(2022年、2023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前往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智库楼9楼905室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交复审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1. 专业能力测试

考核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12:00

2.基本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

考核时间:2024年05月30日14:00-19:00

四、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依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首先由考生用PPT介绍从事学术研究和完成科研成果相关情况,考生自我陈述完毕后,主考官对考生进行现场专业知识提问,同行专家根据考生专业素养表现现场打分,并给出是否胜任专业岗位工作的结论性意见。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1:3的,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分100分。

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全封闭出题。考官由院内外专家7名组成,对考生基本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和进取心、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现场打分。如参加测试人数少于1:3的,基本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分100分。

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各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科研成果考核业绩确定。考生因不能按时到场而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九楼人事科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核开始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以上各环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考核放弃资格。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基本能力测试时,考生、考官只报告抽签所得考号,不得报告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首先由考生用PPT介绍从事学术研究和完成科研成果相关情况,然后由主考官进行专业知识提问。请考生提前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PPT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等身份信息),领取准考证时拷贝给省社科院工作人员。

(三)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和进取心、举止仪表等。

(四)各位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规考纪,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相关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取消考核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核结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后方能离开考场。

六、纪检监督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考核测评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71-8456344

联 系 人:贾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8452758 8456346

附件: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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