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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将福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对象为报考福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各岗位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根据招聘公告,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具体资格复审名单以官方报名平台公布的入闱资格为准。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个人若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也需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验证报告》在线打印件1份(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二维码;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招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并附上证明材料1份;

7.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延期至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约定的时间前提供。

8.《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需有本人手写签名。《承诺书》请登录官方报名平台查看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并下载样表。

9.报考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的,提供退役士兵证、福州市或县区征兵办应征开具的入伍通知书(不含平潭)、入伍前所在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籍生入伍的,还需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0.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方式

(一)上报时间

考生应于6月1日上午12:00前,在官方报名平台上传个人资格复审材料。

(二)上报要求及方式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要求,规范报送有关材料:

1.考生需事先将本通知中要求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图片保存。为确保图片像素清晰,内容完整,大小适中,建议考生不采用手机拍照方式采集图片。考生可至文印店或其他专业机构使用扫描仪等设备采集图片,确保图片符合规范要求。

2.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的电子图片,组合成同一份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承诺书等材料”命名。

3.考生需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其他与本人学历有关的材料电子图片,组合成同一份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学历学位等材料”命名。

4.考生需将其他证明材料电子图片,组合成同一份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其他证明材料”命名。

5.考生登录官方报名平台,在个人中心点击“复审材料上传”界面,并将以上要求的电子文件(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等其他操作注意事项详见报名平台提示。

6.对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将予以退回。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若提出放弃资格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登记备案,并配合提交《弃权声明》,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篡改、瞒报、漏报个人真实信息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3.考生应及时关注官方报名平台发布的有关通知信息。面试等有关事宜以平台发布的通知为准。

4.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福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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