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查
拟进入面试考生应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请长按二维码识别打开)资格复查需提供的材料为:1.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3.报名表;4.毕业证原件(含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材料;5.享受放宽专业、年龄条件的检察院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检察院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享受放宽条件的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所在检察院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7.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非法学大类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查时考生应按照要求签订回避承诺书等材料。拟进入面试考生未提交复查材料、未通过资格复查或通过资格复查后放弃面试的,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检察院可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4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5%由高到低依序递补进入面试人员。2024年6月7日中午12时为全省面试递补截止时间。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最迟应于2024年6月7日中午12时前提交放弃面试承诺书,无故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的全省检察机关招聘诚信档案。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总分100分。 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实际参与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情形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面试地点以面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5.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组织单位分别在相关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