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宜宾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名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未按要求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重新体检并按时提交体检结果。请考生自行用A3纸打印体检表格(详见附件2)。
2.体检完成后,请将写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报告清晰扫描件(PDF或JPG格式)于2024年6月7日18:00以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见招聘公告)。
3.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前请勿饮水、勿进食,保持空腹。如有特殊情况请在2024年5月31日18:00前向宜宾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处(联系方式:0831-3531102)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递补。
6.需要签订三方的应届毕业生,请在通过体检后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1:宜宾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体检人员汇总表.docx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