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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面试通知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及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7:00

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东校区培德楼(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具体报到地点见培德楼门口通知。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分别采用试讲、专业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1.教师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试讲以板书形式进行。试讲准备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根据考官提问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专职辅导员岗位、行政教辅岗位和管理员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为6分钟,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岗位素质能力测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采用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三、面试程序

1.报到。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考点到达指定候考室。考生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放入个人包内统一放到指定存放处。

2.抽签。考生到候考室签到,按分组和岗位分区就座,抽签确定个人面试顺序。

3.准备。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按抽签顺序到思考室准备,准备完成后到面试室面试。

4.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室,待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用完,考生应立即停止并到休息室等候,不得随意出入。

四、成绩公布

面试打分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待本岗位全部人员面试结束,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要求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2.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3.考生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数字显示手表、运动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已带入的,须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和上述相关电子产品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4.考生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岗位和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考生退场后,由引导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1室

邮编:262500

联系电话:0536-3276332

纪委监督电话:0536-3857602

附件:1.面试考场纪律

2.考生守则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面试考场纪律

1.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生应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排序,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入考场。

3.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生守则》。

4.考官应自觉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5.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6.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周到服务,严守纪律。

附件2: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凭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考点应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应试资格。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3.考生在开考前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4.考生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数字显示手表、运动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已带入的,须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和上述相关电子产品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5.考生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岗位和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7.考生退场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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