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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聘考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聘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和心理测评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考试成绩

1.成绩确定原则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招聘考试成绩: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名单

1.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

2.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

请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6月5日前自行在三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心理测评

以上人员持体检报告、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咸阳师范学院3号教学楼519室进行心理测评。

五、考察政审

以上人员须在心理测评时提供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书面鉴定材料以及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自我评价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日晚餐忌油腻高脂餐饮食,宜清淡饮食,注意休息;检查当天早晨化验血液需空腹。

2.请以上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者,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人事处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聘考试成绩.pdf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聘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自我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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