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及使用效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面向社会招聘救灾物资综合管理人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在县人力资源局的组织下,由县发改委具体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波密县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灾物资综合管理人员2名。
三、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二)随时掌握库存情况,保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调用效率;
(三)熟悉相应物资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熟练使用;
(四)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保持整齐美观,分类排列存放,数量准确;
(五)负责做好仓库防潮、防晒、防雨、防腐蚀等工作;
(六)积极完成县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
5.自愿与波密县粮储局签订劳动合同。
6.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做登记账、保管账。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仓储管理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后待遇,工资7000元以上(含五险费用),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
2.专职仓储管理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每年带薪休假30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3.提供住宿。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1月31日18:30截止。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1)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波密县发改委公开招聘救灾物资综合管理人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4)考生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环节中将电话或短信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后果自负。
4.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以上材料均转换或扫描成PDF版发至邮箱lzbmfgw@163.com。
5.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报名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考试及面试等。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人社局和发改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理论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文字理解与表达等内容。
2.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人社局和发改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发改委、人社局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每个面试人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待定。
(四)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发改委统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发改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波密县发改委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七、聘用事宜
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波密县发改委共同研究决定。本公告由波密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波密县发改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4—5422122举报监督电话:0894—5422217(县纪委监委)0894—5422153(县委组织部)0894—54249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波密县发改委公开招聘救灾物资综合管理人员报名表》
2.《波密县发改委公开招聘救灾物资综合管理人员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