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清流县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经研究同意,拟招聘县级调查员一名,村级调查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清流县渔民收支调查县级调查员1名,村级调查员5名(样本村:嵩口镇沧龙村、嵩口镇梓材村、沙芜乡洞口村、沙芜乡铁石村、嵩溪镇青山村)。
二、招聘对象范围
村级调查员为所在样本村常住渔民,县级调查员为样本村渔民,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热爱渔业统计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年龄不限,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耐心,掌握基本的数字逻辑关系。
(四)可以同时报名县级调查员和村级调查员。
四、工作待遇
本次招聘的调查员属聘用非全日制合同工,待遇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及2023年调查县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清流县渔民收支调查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 1月26日(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六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联系人:廖生枝13459882086,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0598-5322140)。
(二)资格审核:由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经办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择优直接聘用。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24年清流县渔民收支调查员报名表》;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及2023年调查县推荐工作的通知》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