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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做好选聘2024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毕业生就业,帮助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现开展选聘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岗位范围

序号

聘用单位

科研项目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

职责

需求人数

需求专业

需求学历

1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磁粒子高灵敏传感技术与高分辨成像方法研发

科研助理

协助项目与团队任务推进、负责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

1-2

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结构成像模块构建及图像融合研发

科研助理

协助研究室事务性管理,包括参与特定课题、项目进度推进、项目申报与结题资料整理、财务报销等相关工作

1

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3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脑影像与认知调控研究

科研助理

参与科研项目,负责临床病人基本信息录入,各种行为量表填写,血样和粪样的采集、处理、冻存和分析,病人的磁共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分析,实验结果的分析和汇总。

1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

4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动态信号可调谐磁粒子智能传感探针的构建

科研助理

协助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团队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

1

生物技术

本科及以上

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分子与神经影像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基于共振呼吸的迷走神经调控技术开发与临床验证(二期)

科研助理(非全日制用工)

资料整理和日常的行政管理

1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

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踝关节置换手术导航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普朗克)

科研助理(非全日制用工)

导航系统平台开发,熟悉C++,Qt,VTK,ITK

1

智能医学工程

本科

7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桥梁智能检测机器人及病害识别系统研发

科研助理

生物材料的合成表征;智能影像软硬件开发。

1

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等

硕士

8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自催化供O2缓解乏氧促铁死亡逆转骨肉瘤放疗抵抗生物学效应动态监测与评价

科研助理(非全日制用工)

管理科研试剂,耗材购买和出入库

1

生物技术

本科

二、聘用条件

1.2024届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聘用原则和时间安排

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坚持公开、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请有意向应聘的学生于6月4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wangqili@xidian.edu.cn。课题组将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2.面试通过后办理聘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书》,持相关毕业手续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

(1)由聘用毕业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聘用审批表》(附件1);

(2)学院审批后,将《审批表》及相关证件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并开具《用工通知函》;

(3)毕业生持人事处开具的《用工通知函》至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外服公司在学校就业管理系统中发起签约邀请,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持人事处开具的《用工通知函》、《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至外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外服公司办公时间及地点:每周二全天在南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馆一楼东侧)。

具体材料及流程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聘人员劳务派遣流程》,链接:

https://jgrsrc.xidian.edu.cn/info/1179/6829.htm

(5)审批表、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为一套材料,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毕业生各执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本校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分别由聘用单位、受聘毕业生、所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留存。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人事处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四、手续办理和汇总上报

受聘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科学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将学校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情况上报上级管理部门。由科学研究院提供开发岗位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协议签订数,人力资源部提供岗位审批数、劳动合同签订数。

五、薪酬待遇和经费管理

1.各有招聘需求的团队统筹承担科研助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薪酬具体金额由团队负责人与科研助理商定确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低于西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按规定标准确定,单位缴纳部分由各有招聘需求的团队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协议的,薪酬根据实际到岗情况发放,但不应低于西安市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各有招聘需求的团队须为个人缴纳意外险。具体操作流程按照人事处和外服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2.科研助理薪酬应按月发放。各团队每月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标准和考核结果为受聘人员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保费用或商业保险费用,缴费财务资料及费用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处汇缴。

六、管理与考核

1.学院将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坚决杜绝科研助理签约造假。

2.各有招聘需求的团队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及离职等事务,并根据科研助理在岗期间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给予相应奖惩。

3.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不允许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考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及时通知课题组,并在入学前办完离职手续。

4.科研助理聘用期间,各团队可解除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助理的聘用协议,科研助理也可以解除与所在单位之间的聘用协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王 婕

联系电话:81892598

电子邮箱:kxy@xidian.edu.cn

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李昱良

联系电话:81891872

电子邮箱:rscrsk@xidian.edu.cn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曹 畅

联系电话:81891198

电子邮箱:ccao@xidian.edu.cn

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梦菡

联系电话:85352380

电子邮箱:menghan.cai@fsg.com.cn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琦俐

联系电话:81891032

电子邮箱:wangqili@xidian.edu.cn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聘用审批表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聘用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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