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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就中山市技师学院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二、资格复审

中山市技师学院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及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已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核发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9日上午8:00前报到,8:30开始;下午13:30前报到,14:00开始(考生必须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即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或下午13:30前进入候考室,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

(二)面试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

(三)面试方式:面试方式详见附件。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60-23320512

附件:1.面试安排表

2.面试考生须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面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面试方式

6月9日上午8:00前报到、8:30开始

2412121120037

旅游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试讲

(备考20分钟,

试讲10分钟)

2412121120038

旅游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39

旅游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2

计算机应用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3

计算机应用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6

机械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7

现代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8

家用电器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51

旅游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6月9日下午13:30前报到、14:00开始

2412121120040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试讲

(备考20分钟,

试讲10分钟)

2412121120041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4

电气应用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5

家用电器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49

机电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32

食品化工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50

食品化工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52

旅游服务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2412121120053

教务处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结构化面试

(备考10分钟,面试10分钟)

2412121120054

教务处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面试结束后带齐随身物品随工作人员到候分室等候,待签领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取消面试资格(成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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