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伊吾县总工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伊吾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4.能独立承担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
5.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伊吾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职位表》(见附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违纪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公务员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3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满1年的人员;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
上午9:30—13:30下午13:30—19:30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伊吾县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902-6721803 19990256344
(三)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公示
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哈密市伊吾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yiwu.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岗位表具体要求与报名同步进行。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性面试相结合。
4、招聘人数在3人(不含3人)以内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按1:2 的比例
进行招聘。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面试成绩高低在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总工会公示栏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印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合同认定手续,工资待遇按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待遇执行。
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待遇:
工会专职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工资每人每月34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自治区总工会承担1700元,其余1700元和全年意外伤害保险由伊吾县总工会承担。年底全国总工会对从事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人员每月补贴300元。
年底进行质效考核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1000元;评估等次为好的,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800元;评估等次为较好的,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500元;伊吾县总工会可根据每年质效评估等次在自治区总工会发放的绩效奖金基础上增加奖金额度。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不给予绩效奖。
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一经确定正式聘用后,由伊吾县总工会与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保;试用期内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及相关要求
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成绩查询、公告、公示通过伊吾县政府网进行。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
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伊吾县总工会招聘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6721803
伊吾县总工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1:2024年伊吾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