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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常州市户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2.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执法辅助工作。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协助开展执法平台数据查询、汇总,业务报表汇总分析,信息宣传拟稿,办文办会等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 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运用办公软件,能适应窗口业务工作环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为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1楼),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常州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综合知识测试通知书》,告知综合知识测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综合知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须凭《综合知识测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 面试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4. 体检与考察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单位社会化用工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86619597

监督电话:0519-85682011

附件1:《常州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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