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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技能辅助岗1名。

二、报考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3.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

4.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踏实肯干;

5.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至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0号305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大兴区应急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四)资格审核

现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录条件考生的报名材料现场退回。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税前约4620元/月)。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1298776(座机)

附件: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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