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提高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水平,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蓬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经蓬溪县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3人,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符合体能条件;

4.年龄18-35周岁(1989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的),身高168cm以上;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搜救、排爆,有武术散打基础,有田径类、足球、篮球、体育特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于2024年1月23日至2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蓬溪县公安局辅警管理科(城南新区普宁路蓬溪县公安局大楼620办公室)报名,并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5395539  

2、招聘程序:根据岗位进行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参加政审,在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岗前培训及聘用: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且无其他不良反映者,开始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规定

1.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和取消聘用员额。

2.聘用人员需参加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蓬溪县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县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蓬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绩效根据岗位风险和工作强度确定差额标准,并提供工作餐。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住房公积金)。蓬溪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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