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再通过手机短信通知个人。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5号,石家庄火车站乘车路线:乘坐K97路儿童医院站下车北行400米路东,或地铁2号线倒地铁1号线北宋站下车,南行400米路东)
(二)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研究生毕业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的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未发放的,请自行在学信网上彩色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另外,如毕业证只体现一级学科专业名称,还需提供所学方向的学校证明及成绩单扫描件(须有导师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处章),以上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另需填写《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需提前填写好,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并附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于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后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后续考察、公示、录用以及试用期内,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相关单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周六),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时报到,参加面试。
2.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限5分钟。
3.面试时考生只报本人岗位号及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http://slt.hebei.gov.cn/ )公布,同时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
联系电话:0311—85696562。
附件1:资格审查表.docx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