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邛崃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递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递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

(一)递补原件校验时间

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原件校验地点

邛崃市市民中心10楼1013(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联系电话:028-88791289)。

(三)递补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邛崃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报名系统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职位的,须出具所在党支部关于其党员身份的证明。

(6)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在邛崃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截止2024年4月7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8)《招聘公告》、《邛崃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提供的其他应聘资格证明材料。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现场扫码支付)。

三、相关说明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1:邛崃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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