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引才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报考岗位按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所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引才考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递补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6月12日,体检人员请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8:00前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2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报到,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0.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11.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2.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2-3364906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812-3338915

附件: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春季引才体检考生名单.xls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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