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市直、金川区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402会议室。
二、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使用同一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终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394名,名单附后(见附件1)。
三、复审材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按照各岗位要求,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一)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在网上报名与资格复审两个环节出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和资格复审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二)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可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国家统一招生等内容。留学回国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金昌市“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人社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基层服务项目”或“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证明,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招录、同意服务或聘用的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岗的社区工作者:须提供任职文件、工作所在社区出具的工作年限及近两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证明需由街道主要领导加注意见、签字,并由区人社局加注同意应聘意见)。
(五)在部队服役三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开具的认定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其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岗位条件有户籍地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在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于取消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须不低于使用同一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平均分以下者不予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3),经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后,扫描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767340283@qq.com)。
联系电话:0935—8212207
附件:1.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市直、金川区岗位).xlsx
2.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金昌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