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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有关要求,现对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于晓雯,女,1991年11月,研究生,理学博士,拟引进至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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